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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引领枫桥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23 17:10:48 作者:陈帅 点击量: 2573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宝兴法院灵关法庭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协调审判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和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坚持以“支部建在庭上”为基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当地红色基因、传承优良品质,持续优化审判质效,通过以学促行、以学促干方式,法庭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天数27.7天、服判息诉率94.5%等数据均表现优良。

二是牢记人民至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三个便民”“三个服务”原则,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创建从“坐堂问案”到“云间庭审”“上门服务”的家事审理新模式,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努力把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办好、小纠纷化解好,助力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深化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司法智慧,深化诉源治理,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理13次、指导人民调解45件、开展送法服务18次,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前端,推进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

四是以创新机制为牵引,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2023年我院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签订了《关于全面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宝兴县心理志愿者协会签署了《家事纠纷全程引入心理社会服务协议书》,将家事审判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机制,实现家事审判职能从单纯裁判向家庭情感修复治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