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法院分析“案多人少”原因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12-11-22 16:02:59 点击量: 8018
宝兴县人民法院李春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进入转型期,随之而来,各种矛盾大量涌入法院。2011年,宝兴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18件,14名审判人员人均办案144件,较2010年收案1134件、人均办案81件相比,分别增长77.9%和77.7%,法官已经“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成为严重制约审判工作开展的“瓶颈”。宝兴法院经过认真分析成因和初步实践,采取了一些可操作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宝兴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案多人少”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转型,矛盾增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受西方各种思想的冲击,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转型导致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多,使法院受案数量不断增加。二是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意识浓厚。伴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纠纷增多,法院的受案数量增大。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恶意诉讼,影响法院司法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办案人员的办案数量。三是社会维稳责任加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出现的搬迁、移民、征地引发大量的信访维稳、调解纠纷、沟通协调等问题,法院在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担负起多方面的社会职责,增加了法院“隐性工作量”;四是诉讼费用的下调。为方便群众维权,对诉讼费用做出下调,一些案件的受理费非常低,如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仅为10元,诉讼成本的降低,导致大量的纠纷涌入法院,增加了案件受理数量。五是法院人员编制有限。宝兴县现有人口约5.9万人,宝兴法院仅有中央政法编制36人,是全省编制最少的基层法院。由于增加编制的实时性不强,不能随着辖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案件受理数量及人口数量的变化适时调整,难以满足当前审判现状的需求。六是法院人才流失严重。宝兴地处山区,条件艰苦,受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等因素制约,许多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把宝兴法院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会选择离开宝兴。另外,当前法院公务员的待遇与同级别的行政系统的公务员或者社会上的律师待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某种程度上也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导致了法院人才流失。宝兴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七是审判辅助人员缺乏。宝兴法院现有在职干警28名,其中审判人员15名(含院领导4名、执行员2名),院领导除日常行政事务外,还要亲自办案,而大多数法官不仅要负责案件的审理,还要从事大量的与审判工作关联的辅助性事务工作,如有的法官甚至还要直接从事书记员工作,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辅助性事务中,使原本就非常有限的审判时间就显得更为紧张;八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方面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在15名审判人员中,50岁以上的3人,40至49岁的9人,30至39岁的3人,没有30岁以下的法官,法官严重断层;另一方面文化结构不合理。28名干警中,具有大学文化22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大专文化6人,缺乏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复合型法官,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审判工作的开展。
缓解“案多人少”的有效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正确引导群众诉讼。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价值取向,并通过强化法律宣传,有效防止和减少恶意诉讼,从而减少受理不合理案件的数量。二是合理调配资源,做到人尽其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法院队伍,尽量将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向一线倾斜,对于后勤行政上的优秀干警,也可充实到一线担任书记员。同时在具体工作中,也可本着“术业有专攻”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这样既可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达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2010年,我院成立宝兴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派对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有丰富经验的法官负责此项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增加“外援”。通过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经费支持,聘用书记员、法警以及驾驶员等,让法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2011年,宝兴法院通过政府支持,聘请了3名辅助性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同时,通过聘用刚毕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但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当他们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队伍时,也可以很快上手,解决新进人员业务不熟的弊端。四是利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建立“大政法格局”的有利时机,发挥基层组织、乡镇部门、派出机构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措施,多渠道分流矛盾纠纷。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干警待遇。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干警实行针对性分类奖励,激励干警的工作热情,不但可以减少优秀干警的流失,大量吸收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同时也促使在职干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提高办案效率,进而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11年,宝兴法院有4名年轻干警走上副庭长岗位,2名干警落实了副科级待遇,2名干警落实了正科级待遇,今年又有2名干警正在解决正科级待遇,干警的待遇正逐步得以改善。六是着眼长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针对法官断层的现象,宝兴法院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学习经费,对取得司法资格的干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兴建图书室、开通法制网吧,为干警学习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对干警购买业务书籍进行报销,提升干警学习积极性。近年来,宝兴法院狠抓人才培养工作,有1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其中8人已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青黄不接的现象。七是提高法官素质,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强化对法官的培训,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努力培养一支“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开展对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对初任法官的培训以及适时的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在新知识、新思维方面的“充电”,提升法官在新形势下分析、研判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八是关注心理健康,缓解工作压力。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宝兴法院利用打造法院文化建设之机,修建了干警健身房,适时组织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并在每年年末筹办迎春联谊晚会,舒缓法官心理压力,保障身心健康,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充沛的精力投入审判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九是增加法院编制。以上的措施,职能是“治标不治本”,要彻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最根本的方法还是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形势,适时增加法院编制。2012年,宝兴法院抓住机遇,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为宝兴法院增加了4个编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不利困境。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进入转型期,随之而来,各种矛盾大量涌入法院。2011年,宝兴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18件,14名审判人员人均办案144件,较2010年收案1134件、人均办案81件相比,分别增长77.9%和77.7%,法官已经“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成为严重制约审判工作开展的“瓶颈”。宝兴法院经过认真分析成因和初步实践,采取了一些可操作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宝兴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案多人少”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转型,矛盾增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受西方各种思想的冲击,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转型导致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多,使法院受案数量不断增加。二是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意识浓厚。伴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纠纷增多,法院的受案数量增大。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恶意诉讼,影响法院司法效率,浪费了司法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办案人员的办案数量。三是社会维稳责任加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出现的搬迁、移民、征地引发大量的信访维稳、调解纠纷、沟通协调等问题,法院在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担负起多方面的社会职责,增加了法院“隐性工作量”;四是诉讼费用的下调。为方便群众维权,对诉讼费用做出下调,一些案件的受理费非常低,如劳动争议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仅为10元,诉讼成本的降低,导致大量的纠纷涌入法院,增加了案件受理数量。五是法院人员编制有限。宝兴县现有人口约5.9万人,宝兴法院仅有中央政法编制36人,是全省编制最少的基层法院。由于增加编制的实时性不强,不能随着辖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案件受理数量及人口数量的变化适时调整,难以满足当前审判现状的需求。六是法院人才流失严重。宝兴地处山区,条件艰苦,受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等因素制约,许多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把宝兴法院当作“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会选择离开宝兴。另外,当前法院公务员的待遇与同级别的行政系统的公务员或者社会上的律师待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某种程度上也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导致了法院人才流失。宝兴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七是审判辅助人员缺乏。宝兴法院现有在职干警28名,其中审判人员15名(含院领导4名、执行员2名),院领导除日常行政事务外,还要亲自办案,而大多数法官不仅要负责案件的审理,还要从事大量的与审判工作关联的辅助性事务工作,如有的法官甚至还要直接从事书记员工作,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辅助性事务中,使原本就非常有限的审判时间就显得更为紧张;八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方面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在15名审判人员中,50岁以上的3人,40至49岁的9人,30至39岁的3人,没有30岁以下的法官,法官严重断层;另一方面文化结构不合理。28名干警中,具有大学文化22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大专文化6人,缺乏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复合型法官,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审判工作的开展。
缓解“案多人少”的有效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正确引导群众诉讼。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价值取向,并通过强化法律宣传,有效防止和减少恶意诉讼,从而减少受理不合理案件的数量。二是合理调配资源,做到人尽其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法院队伍,尽量将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向一线倾斜,对于后勤行政上的优秀干警,也可充实到一线担任书记员。同时在具体工作中,也可本着“术业有专攻”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这样既可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用,达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2010年,我院成立宝兴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派对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有丰富经验的法官负责此项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增加“外援”。通过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经费支持,聘用书记员、法警以及驾驶员等,让法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2011年,宝兴法院通过政府支持,聘请了3名辅助性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同时,通过聘用刚毕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但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当他们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队伍时,也可以很快上手,解决新进人员业务不熟的弊端。四是利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建立“大政法格局”的有利时机,发挥基层组织、乡镇部门、派出机构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措施,多渠道分流矛盾纠纷。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干警待遇。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干警实行针对性分类奖励,激励干警的工作热情,不但可以减少优秀干警的流失,大量吸收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同时也促使在职干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提高办案效率,进而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11年,宝兴法院有4名年轻干警走上副庭长岗位,2名干警落实了副科级待遇,2名干警落实了正科级待遇,今年又有2名干警正在解决正科级待遇,干警的待遇正逐步得以改善。六是着眼长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针对法官断层的现象,宝兴法院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学习经费,对取得司法资格的干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兴建图书室、开通法制网吧,为干警学习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对干警购买业务书籍进行报销,提升干警学习积极性。近年来,宝兴法院狠抓人才培养工作,有1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其中8人已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青黄不接的现象。七是提高法官素质,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强化对法官的培训,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努力培养一支“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开展对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对初任法官的培训以及适时的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在新知识、新思维方面的“充电”,提升法官在新形势下分析、研判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质量。八是关注心理健康,缓解工作压力。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宝兴法院利用打造法院文化建设之机,修建了干警健身房,适时组织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并在每年年末筹办迎春联谊晚会,舒缓法官心理压力,保障身心健康,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充沛的精力投入审判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九是增加法院编制。以上的措施,职能是“治标不治本”,要彻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最根本的方法还是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形势,适时增加法院编制。2012年,宝兴法院抓住机遇,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为宝兴法院增加了4个编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不利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