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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193元!一件有温度、有效率的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4-02-05 21:52:36 作者:邵俊 点击量: 2071

“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这50多万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任某的女儿任某某情绪激动的向宝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任某是一名石材雕刻厂的雕刻师,需要操作机械设备对石材进行雕刻,2021年9月,在任某工作时,不幸受伤,共住院治疗长达222天,出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术后后遗症,颅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任某的伤情构成三级伤残,在生存期内需长期依赖护理。经宝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除去石雕厂前期垫付的费用外,石雕厂还需承担各项赔偿费共计529247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石雕厂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任某于2024年1月向宝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经查阅案卷材料和分析案情,宝兴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认识到这些赔偿款不仅是申请执行人致残后的“救命钱”,更关乎这个家庭遭此重大变故后重拾生活的希望与信心,遂决定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此案件予以优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方面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机制,对该石雕厂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查控。另一方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该石雕厂取得联系,于情于理、以己度人,向石雕厂阐明这个家庭目前的困境以及诚信经营对企业未来发展的积极意义,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经多方面工作,石雕厂表示愿意积极筹集款项,最终,在该案立案执行5天后,石雕厂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529247元赔偿款和6946元迟延履行利息,共计536193元,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使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高效执法可感可触。宝兴县人民法院结合近期开展的“司法大拜年”等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积极施策、高效执行,从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角度出发,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扎实推动涉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政协委员寄语

宝兴县政协委员王和平:任某在生产一线工作中受伤落下三级伤残,让人痛心,让其家庭遭受到了重大的变故,倘若拿不到赔偿款,更会让任某和其家庭失去生活的希望与信心。宝兴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案予以优先执行,在立案5日后便将案件执行完毕,任某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来自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也希望这笔赔偿款,能让任某及其家庭早日重拾生活的希望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