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宝兴法院在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过程中,通过向6名被告人释法明理,阐释生态文明思想,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成为四川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被告人认购“碳汇”案,也是全省法院首例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规定审理的案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中央、省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为全省法院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生态提供了“宝兴样本”。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碳汇保护利用立法工作,8月4日上午,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一行到宝兴县开展专题调,并在宝兴县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宝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明登英、副主任李顺军陪同,县人大法工委、监司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就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各参会部门就当前宝兴县林业碳汇开发、保护和利用立法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交流发言。
宝兴法院在汇报中表示,自2022年3月确定为雅安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后,作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高度重视和倍加珍惜机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立足本职,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精心统筹规划好立法联系点工作和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实践对立法的推进作用,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方式,成功审理了全省法院首例“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案件,并在客观分析林业碳汇开发法律依据、现实条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向县委、县人大提出生态价值转换和立法意见建议,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将立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依托“法律七进”“法官联村”等平台,多渠道汇集民情民意民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入推进民主立法。
蔡军充分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特别是立足宝兴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创新“碳汇”生态司法保护,为推动生态文明立法作出大胆、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进一步发挥好作用,找准切入点,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基层立法工作,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蔡军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基层立法点阵地建设,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平台,着力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精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二是进一步收集意见。充分利用普法宣传等载体,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让立法意见和建议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使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现和表达人民意志和意愿,成为接地气的良法。三是进一步强化实践。认真收集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在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推动高质量地方立法,确保符合实际、务实管用。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不断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工作对接,及时宣传报道推动基层立法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