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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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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08 09:25:47 打印 字号: | |

宝兴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有序恢复县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结合当前抗震救灾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本院将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6月7日起,宝兴县人民法院机关、灵关法庭恢复线下开庭及线下诉讼服务;宝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二、诉讼参与人到法院机关、灵关法庭诉讼服务办理有关事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大厅内停留时间。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外地来宝参与诉讼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禁止红黄码人员进入。

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5.参与诉讼过程中,遇到突发地质灾害、次生灾害时,参与诉讼人员应保持冷静,服从我院指挥安排,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避险。

三、可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线办理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等事项。查询咨询事项,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本公告自6月7日起施行。因抗震救灾时期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宝兴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7日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