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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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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6 15:55:52 打印 字号: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视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汇聚起法院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截止到2019年10月5日,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33项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107条,已落实103条,完成率96.26%;完成问题整改29个,完成率87.87%,涉及的清退资金已全额退回;建章立制3项;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3件3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法院党组始终强化“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把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真正把整改抓出成效。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中肯明确,把脉精准、切中要害。接到反馈意见后,法院党组通过专题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政治巡视是管党治党的“利剑”,是确保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保证,进一步统一了法院班子的思想认识。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每一条意见都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坚持立行立改、抓细抓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着力查清原因、建章立制、持续推动、久久为功,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住关键少数,压实责任抓整改。院党组带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4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立行立改意见后,法院迅速成立落实省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巡察组反馈的立行立改意见及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将反馈的34个立行立改问题逐项逐条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相关责任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意见后,我院迅速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整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整改办公室在政治部(督察室),组建由6名干警组成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巡察整改负总责,在全面组织领导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主动承担8项具体整改任务,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并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7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认领责任,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切实凝聚全面整改落实工作合力,向全院干警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三)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统筹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院党组落实深化政治巡视新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反复研讨修改,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巡视巡察宝兴县人民法院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雅宝法党[2019]27号),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6个方面33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10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每条措施尽可能做到可执行、可操作,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责任压紧压实到位。
(四)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抓整改。院党组将开好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省委巡视、县委巡察整改任务的重要举措,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采取集中讨论与分散谈话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回应,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7月17日,法院班子召开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检查,深入联系实际查摆问题,互相咬耳扯袖,开诚布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眼长远提出整改意见措施,累计对班子提出批评意见19条,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135条,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预期效果。民主生活会后,法院及时形成落实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法院班子及班子成员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始终从严从实,注重结合抓整改。在稳步推进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和解决普遍性问题、把解决显性问题和解决隐性问题、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相结合,在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在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步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制定和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工作机制》等制度3个。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视巡察整改与抓好法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视巡察整改成效。
二、始终聚焦问题,扭住整改重点,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坚决落实中央和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对照反馈意见,严查细照、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快速有序开展,确保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发挥班子学习“头雁”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修订了《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形成制度化学习,防止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规定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7至9月,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新要求,修订完善《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召开的程序,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化。(长期坚持)
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9月以来,基层法院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法院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全院干警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完成)
四是加强学习督导。建立“学习强国”学习督导机制,定期通报全院干警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干警个人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评议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已通报3期,实现按月通报。(长期坚持)
2.党员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学习。收到反馈问题后,我院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理解,进一步强化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完成)
二是召开专题反思剖析会。8月25日,冯川江院长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专题反思剖析会,针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进行剖析反思。会上,现在职的班子成员、原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等10人在会上进行自我检视,围绕会议主题作检查发言,并作表态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召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亲自组织起草、反复修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所有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修改。(完成)
3.部分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照搬照抄,部分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的个人报告事项不完整。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集中约谈。8月25日,针对近几年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个人报告事项不全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将其纳入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思。(完成)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冯川江院长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及时填写《宝兴县县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经院长审签后,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共计10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已如实上报个人事项。(完成)
4.对县委安排的深化拓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约谈相关责任人。今年3月,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指出我院个别干部在上报的《宝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严格”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存在“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赓即亲自对该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于3月20日在召开的党组会议上,责令其就该情况进行了深刻检讨,党组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的督促监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在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同时,所有涉及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上报材料必须全部亲自审阅,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材料“带病出门”,出现“低级错误”。(长期坚持)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文审签流程。针对该问题,从规范公文流转的角度出发,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公文签发流程印发全院,要求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对网上签发的公文,重新制作上传文件头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编印。(完成)
5.对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四季度专项督查发现的“申请出差人员与实际报销差旅费人员不一致”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督查整改要求。针对2017年6月第15号、2017年7月第6号凭证中存在的“申请出差人员与实际报销差旅费人员不一致”的问题,安排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凭证进行核查。经查,上述两个凭证报销的是2017年5月的差旅费,庭室因临时工作安排,增加或调整出差人员,导致出现申请出差人员与实际报销人员不一致的情况。对此,申请出差人已就该情况作出说明,并经分管领导把关后一并存入财务凭证档案。(完成)
二是建立差旅费清理台账。按照巡察工作时限要求,我院本着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安排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清理台账。(完成)
三是组织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题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严格出差、用车、财务审批管理。8月29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差旅费报销专项培训会,会议再一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全院干警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各项纪律要求。(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按时报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宝兴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坚持每半年向县委报告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今年6月25日,我院已按照要求,向县委书面报送2019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完成)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完善《中共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坚决抓好责任落实。自3月接受巡察以来,我院党组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及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定期研究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并提出客观可行的意见建议。今年3至9月,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完成)
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求班子和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查找不足。(完成)
四是加强“三同步”工作。7月30日,我院成立“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同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理念和方法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完成)
7.党建知识学用不紧密,入脑入心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9年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明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完成)
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为便于开展党小组集中学习,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我院于9月17日对法院支部党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完成)
三是印制《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将党建知识、扫黑除恶、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相关知识收集整理,不定期印发给全院干警,要求全院干警加强自学。(完成)
四是加强学习督查通报。由党支部负责,每月对全院在职干警“学习强国”APP使用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对党小组开展集中学习的情况进行抽查。目前,“学习强国”通报3期,抽查党小组学习情况7次。同时,准备在年末组织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完成)
五是严格执行《宝兴县党员积分化管理办法(试行)》,将党员干警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积分管理内容,倒逼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完成)
8.个别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刑事案件评析专题会议。8月23日,罗国林副院长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召开专题会议。各审判人员针对巡察反馈指出存在问题的案件逐一作出说明,深刻剖析刑事案件存在问题的原因,作表态发言。同时,对每个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案件档案资料。(完成)
二是加强刑事案件办案业务学习。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召集庭室干警开展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及时对所办案件进行研讨,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落实刑事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案件在立案、送达、调解、审理、执行、归档中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定期开展抽查、评查,抽查、评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长期坚持)
四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坚持每年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工作,做到员额法官全覆盖。(长期坚持)
9.个别执行案件办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执行案件专题反思会。8月21日,执行局局长辛安文主持召开执行案件专题反思会,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会议再次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到执行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发言,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务必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完成)
二是建立和完善执行干警学习制度。执行局根据工作时间安排,自行组织庭室干警开展业务学习,尤其针对今年的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工作进行讨论学习,切实提升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执行工作业务能力。(长期坚持)
三是切实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要求。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在原执行指挥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所有新收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的生成,并统一进行网络查控,提高执行效率。(完成)
四是严格规范执行流程节点流程管理。严格规范案件执行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行为。(长期坚持)
10.个别民事案件作出的裁定引用依据错误。
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对作出裁定引用依据错误的民事案件,责令案件承办人作出书面说明。(完成)
二是加强对案件质效的研判。加强审判管理,每季度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及时对我院审判质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民商事案件进行评查,着力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提质效。(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质效。按照全市法院“6+2”系列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于7月12日成立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的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深入剖析民商事案件质效态势,制定提升措施,着力推动民商事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工程。(完成)
四是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案件在立案、送达、调解、审理、执行、归档中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定期开展抽查、评查,明确将抽查、评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1.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措施。党支部针对我院6名退休党员,逐一分析,通过上门服务、手机网络等多种形式,向退休党员宣传党的重要理论和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提高退休党员政治觉悟和历史使命感、责任感。9月12日,我院党支部书记带队,到在雅的退休党员家中进行了看望慰问,向他们宣讲了党的先进理论,通报了法院近期工作情况。9月29日,党支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性教育,再一次提前通过电话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完成)
二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关心和爱护。我院的退休党员中,有年龄在80岁以上长期卧床的老干部,也有常驻外地的老同志,对此,党支部主动关心,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支部一名在职党员与其本人或者指定的联系人负责联系,动态关注退休党员的思想变化情况及身体生活情况,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并适时走访慰问。(长期坚持)
12.退休党员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学习党费缴纳规定。通过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加强党员对党建知识的了解,增强党费缴纳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清理党费。院党支部安排专人对退休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清理,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依规开展党费清缴工作。共清理2015年至2018年期间5名退休党员未缴纳党费共计703元,党支部已经对涉及的退休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由专人通知其补缴党费。(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13.未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宝兴县级机关2019年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清单》,院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清单任务,结合法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明确把党建工作月度任务、季度任务、年度任务分解,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日常。(完成)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自今年3月以来,我院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做到了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上1次主题党课。(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对党小组组织生活的督促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党小组设置,择优选出党小组组长,并由支委会定期对党小组及党员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把院领导合理安排在其分管部门的党小组,加入党小组学习,并及时上报情况,定期公示。(长期坚持)
14.选任用人不够公开、透明。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要求,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已纳入全省法院统一招聘,基层法院不再自主招录。2018年,我院聘用制书记员核定名额为10人,按照相关要求,在本院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中转任9名后,仍空缺1人。截止目前,今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尚未启动。(长期坚持)
二是努力扩大招聘工作知晓面。针对其他工作岗位,如有需要招聘的,在严格执行我县关于严禁擅自聘用人员要求的前提下,主动与县人社部门沟通,力争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促使临聘人员招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落实《宝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办法》。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今年8月,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需要,我院首次开展中层干部竞选上岗,竞选职位8个。通过严格组织程序,成功竞选2人。(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5.干部作风不实导致硗碛法庭办公用房闲置、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受宝兴“8•22”洪灾影响,我院硗碛人民法庭办公用房进一步受损,室内外积水严重,墙体受积水影响毁损严重。目前,在向县发改部门申报将硗碛人民法庭建设纳入全县恢复重建项目未果后,已联系设计单位,就硗碛法庭维修加固项目进行设计并作出资金概算。(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是继续争取专项资金改造法庭。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向县委请示,主动对接县发改部门,力争早日争取到建设资金,修葺完善法庭基础设施,根据硗碛实际开展审判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发挥好人民法庭应有的作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16.经办人员“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导致部分项目执行合同不严谨。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剖析会。8月25日,徐山副院长作为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组织项目经办人、财务人员等召开专题反思剖析会。会上,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项目经办人、档案数字化项目经办人分别对项目合同执行不严谨问题进行反思发言,深入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反思总结,并就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会议要求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理解好、掌握好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完成)
二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我院结合工作需要,对本单位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步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资产清查组等,实现了内部管理制度化。(完成)
三是规范合同签订事项。对2015年以来的采购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无法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的合同,全部由法定代表人补签,特殊情况下补充授权委托书。(完成)
四是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要求采购经办人对所有项目资料进行自查,逐一分类归档,确保项目材料完整。(完成)
17.违规发放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理。对2016年以来发放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的情况全面梳理,核实值班法警请假天数、执勤天数,形成清理台账。
二是坚决清退多发的执勤津贴。在反复核实清理台账后,对多发的执勤津贴进行清退,该项款项已在9月30日清退完毕,足额上缴县财政。(完成)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川人社办发[2017]900号文件规定,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法警队长、分管领导加强对值班情况审核审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执勤津贴。(长期坚持)
18.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向系统内评选受到嘉奖、记功人员发放相应奖励金。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清理台账。安排财务人员清理核实2015年以来向系统内评选受到嘉奖、记功人员发放相应奖励金的情况,建立清理台账。
二是坚决清退奖励金。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我院要求因受到嘉奖、记功人员发放的奖励金进行清退,4人均按时退还款项,及时上缴到县财政专户。(完成)
三是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对嘉奖、记功进行奖励的相关规定,巩固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19.重复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对2015年至2018年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台账。(完成)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清理重复报销差旅,相关人员已经一次性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用。(完成)
三是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题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项培训,再一次讲解差旅费报销要求,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完成)
四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严格出差审批管理,每年组织开展1次差旅费情况自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20.请假期间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对2015年至2018年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台账。(完成)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认真对照请假公示情况,清理请假期间报销差旅,相关人员已经足额退回。(完成)
三是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题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项培训,再一次讲解差旅费报销要求,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完成)
四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严格出差审批管理,每年组织开展1次差旅费情况自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21.既参加工作餐又报销当日差旅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相关情况。安排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18年同时参加工作餐又报销当日差旅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台账。(完成)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整改要求,相关人员已经退还工作餐当日报销的差旅费。(完成)
三是举办财务报销相关培训会。召开全院干警专题会议,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纪律进行讲解,详细讲解了同一天的公务接待、工作餐、差旅费只能择其一报销的财务纪律要求,要求全院干警务必从严落实财经纪律,如实报销。(完成)
四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要求财务室每年开展1次公务接待、工作餐、差旅报销清理工作,坚决防止整改“回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22.既参加公务接待用餐又报销当日差旅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相关情况。安排财务人员对2015年至2018年同时参加公务接待又报销当日差旅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台账。(完成)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按照要求,相关人员已经如数退还公务接待当日报销的差旅费。(完成)
三是举办财务报销相关培训会。召开全院干警专题会议,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纪律进行讲解,详细讲解了同一天的公务接待、工作餐、差旅费只能择其一的财务纪律要求,要求全院干警务必从严落实财经纪律,如实报销。(完成)
四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要求财务室每年开展1次公务接待、工作餐、差旅报销清理工作,坚决防止整改“回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23.用办公经费购买高档茶叶。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反思剖析会。8月20 日,我院组织综合办公室干警召开“用办公经费购买高档茶叶”专题反思会。会议就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购买名贵特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红线”意识,坚决杜绝发生购买高档办公用茶行为。(完成)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举一反三,对对法院后勤保障所需的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维护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全院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完成)
三是深化开展购买地方名贵特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制度,控制采购价格、数量。(完成)
24.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8月20日,法院工会委员会认真组织工会委员、财务人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18]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着力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依法保障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完成)
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经查,我院在2016至2017年期间,因工会工作需要,经工会申请后,法院党组向院工会拨付部分工会经费。2016年至2018年用工会经费购买春节慰问品慰问法院退休干部共计9人。目前,已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会收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完成)
25.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现金支付清理工作。责令财务人员对2015年以来大额现金提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凭证,查明资金用途及去向,并责令经办人员说明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审核后装入会计档案。经查,我院2015年以来,共有3笔资金存在大额现金提取情况。所涉款项均因财务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理解偏差,从而提取现金用于单位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对此,财务人员作出书面说明,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一并存入财务档案。(完成)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重申财经纪律要求,杜绝大额现金支取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固化整改成效。(长期坚持)
26.违规挤占财政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对反馈问题指出的财政拨付的装备款(科技法庭建设设备费用)进行清理。经查,该经费系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2015年9月,按照《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全市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的通知》(雅中法[2015]167号)文件要求,由雅安中院统一组织实施采购,我院将该款项转入中院账户,但因故未实施,中院于2017年4月退回我院,后一直未再行采购,该款项一直作为存量资金留存在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完成)
二是对已经列支的专项资金进行核查。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目前该专项资金已经开支一小部分。经财务人员核查,该列支的资金作为法院装备经费用途开支,于2018年12月用于支付数字法庭系统建设费用,目前结余大部分。同时,责令当事人出具情况说明,经分管院领导审签后存入会计档案。(完成)
三是向县财政退回专项资金。按照整改意见,及时筹集资金,补足该笔专项资金后,足额将此科技法庭专项资金退还县财政。(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的流程,针对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因故调整资金用途的,务必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请示、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长期坚持)
27.司法公开透明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审务公开。及时调整法院公示栏,将原来不显眼、破旧的公示栏进行更换,在院机关门口围墙上重新打造公示栏,及时张贴开庭公告等审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完成)
二是公示干警形象。在院机关二楼大厅公开办案人员照片、职务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办理案件。(完成)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双百四进”“三案三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官方网站,多渠道宣传法院审判工作动态,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长期坚持)
四是深化“三大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主动公开审判信息、庭审、裁判文书。今年截止目前,我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555件次,庭审直播82件次,裁判文书公开662份。(长期坚持)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28.落实纪检组长“三转”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汇报争取落实纪检组长。足够的人力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自2018年以来,我院纪检组长因故免职后空缺至今。在整改过程中,我院冯川江院长主动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县委请示,希望早日落实派驻法院的纪检组长。(完成)
二是严格“三转”工作要求。待纪检组长配置后,我院将坚决支持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纪检组长专司其职,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及审判工作的有效监督,确保廉洁司法。(长期坚持)
29.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组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支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全力保障纪检工作人员学习时间,并要求纪检干部自行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对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行监督职责。(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对法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法院工作人员审判、执行司法规范性进行全面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工作纪律、财务、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推动执纪监督工作落地落实。今年来,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约谈3人次,纪律作风通报2期。(长期坚持)
(六)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30.学习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大沟村脱贫工作,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完成)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借助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帮扶政策,精准掌握脱贫攻坚中“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概念,并在干警中开展理论测试,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见效。经测试,参与测试人员30人,最高得分120分,最低得分101分,人均得分111.5分。(完成)
三是强化帮扶工作督导。自8月开始,我院政治部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了走访督查台账,重点对帮扶任务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法院帮扶联系的大沟村脱贫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今年来,帮扶干部人均入户走访已达5次,得到了帮扶对象的一致认可。(完成)
三、持续整改提升,抓细抓常抓长,以最坚决的态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法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深刻认识到,整改任务尚有个别未全面完成,整改效果还需持续提升,许多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减少、措施力度不减,持续用力打好巡视巡察整改持久战、攻坚战、立体战、升级战,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以整改落实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巡视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反馈问题必须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和解决。我院将切实增强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政治上的清醒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上的高度自觉。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我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全面整改。继续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继续发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督促尽快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不达要求不销号;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已经整改又重新再犯的坚决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靠制度固化整改情况和成效,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制度不完善、有漏洞、效力不强的,及时修订完善,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把抓巡视巡察整改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不断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
(四)持续推进审判工作。巡察整改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进法院工作上。我院将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整改提升的重要机遇,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与法院“6+2”系列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立足新时代、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高标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推动巡视巡察成果转化为法院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5-6826160;
邮政地址:宝兴县穆坪镇益民街6号(宝兴县人民法院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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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2月6日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