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庭与灵关镇、大溪乡镇政府签订《无偿法律服务协议》,定期组织各乡镇、村组干部采取召开座谈会,对村组干部普遍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再通过法律讲座、每月乡镇政府召开的例会等载体,对乡镇、村组干部面临的涉法纠纷作好法律释明,协助村组干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法庭定期选择村组开展巡回法律服务,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积极做好宣传方案,对症施策。并向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公布法庭联系电话,加强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是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做好调解工作的对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互相通报辖区内的比较重大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信息共享,矛盾共处的大调解环境。
四是做好矛盾纠纷的分流工作。针对部分案件的法律规定前置程序。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林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商事案件,分流到司法所、林业主管部门、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处理,以达到方便群众,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和诉累的目的。
通过上述措施,灵关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灵关法庭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减少15.38%,群众来信来访数减少80%。诉讼案件增量趋势逐步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