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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法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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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02 15:37: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兴县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的模式,依法确认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涉案标的最高的人民调解协议,该案涉案标的达110万元。
2018年8月,陈某在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经雅安市人民医院治疗后于2018年11月出院,司法鉴定为三级伤残。2019年7月11日陈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经调解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向陈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合计110万元,并分四期支付。协议签订后,陈某担心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能否确实履行义务,为此,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向宝兴县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宝兴法院依法审查后,对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进行司法确认,并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是实践基础上的法律创新,有效地突破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软弱性”,通过在保持原有的人民调解法律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2019年,宝兴法院通过这种工作模式,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1件,有效的把问题化解在诉讼前,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为维护宝兴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宝兴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