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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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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0 18:36:02 打印 字号: | |
7月9日,宝兴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传达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并对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组织学习了彭清华书记在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及彭清华书记在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冯川江院长强调,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是在我省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加快推进四川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落实。
他要求,一是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支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学深悟透会议精神,迅速把全院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中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全会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重学习,提升政治素养。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所作报告,深学深悟、吃透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五个过硬”,切实提高政治素养。三是会管理,抓好日常工作。要结合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主动谋划,善于思考,做到敢管理、善管理、会管理。在创新管理上下功夫,补短板、出亮点,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牢。四是作表率,发挥模范作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必须作好表率,始终记住自己的义务和担当,责任面前先人一步,荣誉面前退人一步,不折不扣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五是善结合,搞好统筹协调。要把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起来、与法院当前审执工作、司法服务、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在新起点谋划推进工作的务实行动,努力为加快“生态强县、美丽宝兴”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