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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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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15 16:13: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来,宝兴县法院结合宝兴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推动宝兴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山为组长,政治处、民事审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宝兴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具体负责家事审判的组织实施和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完善相关措施。制定宝兴县法院加强家事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从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对开展家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修订宝兴县法院审判工作考核办法,将家事审判工作在考核办法中进行考核设置,与其他工作同考核,确保家事审判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落实。
三是加强整体配合,提升审判效果。加强与妇联、工会、社区和乡镇村组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对家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从基层组织中聘请了20名宝兴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特邀调解员,在全县形成法院与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家事审判工作,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家事各类矛盾,促进家事审判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重大节假日,组织法官到群众聚集的藏乡、村组、社区以及学校开展婚姻家族、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利用微信、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家庭和谐、社会道德和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