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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坚持巡回审判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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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4 11:40: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宝兴法院切实发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优良司法传统,立足实际,发挥本土法律资源优势,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审判方式,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方式,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司法便民服务和保障。
一是实际运行中,充分体现“两便”原则。巡回审判不仅及时解决当时的纠纷,提高司法效率,体现司法为民原则,也在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同时使法院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兼顾诉讼效力。
二是增强上门服务意识,增添移动审判能力。配备现场开庭设备,开展进村入户办案工作。实行定点办案和移动审判,让法官现场调解、及时裁判,不仅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累,也解决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努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对民事纠纷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利用基础干部了解当地民意、矛盾纠纷产生根源,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基础干部参与案件调解,以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四是以案释法,推进法制宣传。开展巡回审判,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通过庭审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让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让群众广泛参与司法,见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