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保障。近日来,宝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司法预防,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为绿而美的宝兴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营造好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氛围。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及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办案、设立法律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人人知晓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法律七进,增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生态问题,提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审理好每一起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加强巡回办案,将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普及到最广大人民群众中去,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宝兴,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强调研工作,发挥好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组织干警编写爱绿护绿生态环境司法故事,以办理的案件为素材拍摄微电影,撰写有关生态保护的调研文章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努力实现“办结一起案,恢复一片绿,教育一群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