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宝兴法院执行局干警整队出发,开始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对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老赖”黄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2014年10月,黄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王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黄某给付医疗费和车辆维修费13947.00元。2015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宝兴法院执行局多次催促被执行人黄某履行义务,但黄某都以没有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于2016年6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黄某每月给付800元的分期履行付款协议,并表示领到工资及时给付。但黄某没有按照和解协议执行,且长期躲避拒不履行义务。2017年8月29日,执行法官了解到黄某位于家中,于是组织警力将黄某拘传到宝兴法院,到法院后黄某说没有工作挣不到钱,等他挣到钱后再给付,采取“软抵抗”的方式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最后法院决定对黄某采取拘留10日的强制措施。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宝兴法院将采取查封、冻结、扣划、失信人员曝光、拘留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制裁力度,确保“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