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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三举措”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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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28 11:10:26 打印 字号: | |
宝兴法院启动庭审实质化改革以来,以“实现审判为中心”为重要内容,以“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为目标积极开展庭审实质化工作。
一是拓宽“轻案快审、难案精审”渠道。针对宝兴法院刑事案件的特点,将被告人认罪与否、所涉罪名刑罚幅度等作为区分轻、难案的重要标准,活用简易独任程序快速审理轻刑案件,精用普通程序细致审理复杂案件,合理配置审判及辅助人员,确保庭审围绕事实和焦点有序开展。今年一季度,我院轻刑快办结案率为60%,平均审限为7天。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加大庭前准备工作,规范开展庭审活动。
二是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将庭审的重点放在审查证言改变是否有合理解释、是否能够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上,明确被告人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2016年以来,我院陆续开展了PPT示证、鉴定人出庭、侦查人员出庭,多次邀请代表、委员、机关干部、办案民警旁听庭审,使庭审活动在细致中做到了紧凑性和对抗性,当庭认证说理充分,发挥了庭审实质化、教育化等多位一体的功能。
三是审判权运行机制助推庭审实质化。自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我院精心部署搭建审判团队,明确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及时制定文件厘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员额法官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进一步将庭审实质化改革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