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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专项督查宝兴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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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4 16:57:22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志刚一行到宝兴法院专项督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向督导组介绍了宝兴法院开展“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情况,执行局局长辛安文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第三方评估标准等具体要求,就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王志刚充分肯定了宝兴法院2016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作为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层法院,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体执行干警要进一步看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振信心,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二是拓宽思维,增添执行措施。依靠信息技术,强化执行查控、管理、指挥系统的运用,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执行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整合执行力量,全面提高执行效率。加强信用惩戒,打击拒执犯罪,依法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进履行。加快建设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三是转变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查找和整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失范执行、违法执行问题,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工作。认真领会最高院近期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操作,切实做好执行工作,迎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针对执行廉政风险,加强防控,确保廉洁执行。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