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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为载体推进廉政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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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21 10:30:32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近日,宝兴法院找准警示教育载体,组织全体干警旁听了一起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该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黄勇原系屏山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是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黄勇利用职务便利,在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人事职务任免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借机敛财,收受项目施工方老板、本单位干警钱财,数额几千上万不等,完全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为所有法院系统的干警敲响了警钟。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通过发生在法院系统内的典型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使参加旁听的干警心灵深受震撼,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感慨万千,体会良多,纷纷就黄勇受贿案开展剖析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此次用本系统的受贿案件作为警示教育案例,且是采取旁听案件庭审的方式进行,教育更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大家表示,黄勇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作为法院干警,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要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慎重、规范行使审判执行权,做制度执行的模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要努力端正自己的思想认识,学会算经济帐、自由帐、亲情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记住警钟长鸣,自觉做到敬畏法纪、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