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法院积极帮助民工维权,及时圆满调解了12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
2015年,原告宋某等12名民工与被告朱某达成协议,在朱某承建的农村自建房屋项目上做工,并分别约定了工资标准和支付时间。截至2016年3月,朱某分别欠下原告宋某等人工资1500元至17000元不等,共计近4万元,在宋某等催促下,朱某出具欠条,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所欠工资。宋某等追讨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支付工资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案件办理中,法官了解到,此系列案件中所涉建设的房屋均是灾后重建自建房,宋某等都是宝兴本地民工,而被告朱某系重庆人,双方虽对工资款项无异议,但朱某长期行踪不定,原告讨薪维权十分困难。为妥善化解矛盾,帮助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方面悉心安抚原告,引导有序参加诉讼,理性维护权益;另一方面,想办法与被告取得联系,积极与被告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限期内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