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经过前期充分的工作,宝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批涉及灾后重建项目的租赁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6名原告当事人满意地领取了75万元款项。
2014年9月,四川宇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宝兴县大溪乡市政基础设施(罗家坝场平)工地,并与26位原告签订合同,租赁挖掘机等设备为被告平场地、转运泥巴,2015年6月完工离场。项目进行过程中,由被告中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宇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地一切权利义务。因项目结束至今,被告一直未支付运输款及设备租赁款,今年7月至8月,26位原告陆续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运输款及租赁费。
立案审查中,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人数较多,具有类型化特点,可适用繁简分流处理。在被告提出追加当事人和管辖权异议均被依法驳回后,承办法官在中秋节前,及时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做法律释明工作,帮助制定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9月29日,赶在欢度国庆佳节前夕,在法官主持下,26名原告逐一领取了75万元,余款将按协议另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