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宝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彬在三届第79次中共宝兴县委常委会议上,就法院“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汇报。
石院长代表法院党组向常委会介绍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及雅安中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重点就宝兴法院“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进行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宝兴法院作为上级指定的“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基层法院所具备的担当和勇气,同意法院关于“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报告中提出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会议指出,解决“执行难”是落实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的目标要求,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心工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执行联席部门,要从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宝兴”的战略高度出发,从实现“熊猫老家、幸福宝兴”目标任务出发,充分认识“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责。一是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配合和支持力度,推进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二是政府要继续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充足经费保障和其他工作支持,为解决执行难创造条件。三是法院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勇于担当,增强破解难题的勇气和决心,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明确思路,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落实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举措。四是找准工作难点,善于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借助重建委、自建委等力量,加强对涉重建执行案件执行工作,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执行工作不受干扰。六是加大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解决执行难的真正含义,推动基本解决执行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巩固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
石院长代表法院党组向常委会介绍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及雅安中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重点就宝兴法院“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进行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宝兴法院作为上级指定的“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基层法院所具备的担当和勇气,同意法院关于“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报告中提出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会议指出,解决“执行难”是落实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的目标要求,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权威、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心工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执行联席部门,要从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宝兴”的战略高度出发,从实现“熊猫老家、幸福宝兴”目标任务出发,充分认识“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责。一是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配合和支持力度,推进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二是政府要继续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充足经费保障和其他工作支持,为解决执行难创造条件。三是法院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勇于担当,增强破解难题的勇气和决心,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明确思路,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落实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举措。四是找准工作难点,善于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借助重建委、自建委等力量,加强对涉重建执行案件执行工作,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执行工作不受干扰。六是加大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解决执行难的真正含义,推动基本解决执行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巩固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