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司法为民 情暖人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9-25 09:09: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兴法院灵关法庭审理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该案的审理,充分诠释了法治的“司法为民”精神,体现了法律的“情暖人心”的人文关怀。
该案发生在灵关镇建联村,该村是灵关镇较为边缘的一个村落,交通条件艰难,道路也欠发达,往来灵关镇,除了靠赶“摩的”外,就只能徒步。而本案被告因为砍伐木材受伤,使脑神经受损,终身落下了严重残疾,视力模糊,脊柱弯曲,行走拄拐,不能长途行走。此次事故不仅造成了被告身体上的伤痛,也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使得本来就生活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面对这样一位身体严重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告,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考虑被告家庭的实际困难,送达法律文书时,长途跋涉亲自到被告住处送达,减少了被告不必要的麻烦。
本案庭审结束后,法官看见被告在法庭大门外来回徘徊,便关切的上前询问。原来被告在路边等“摩的”回家,而坐车回家需要40多元的路费,这使得经济困难的被告感到非常犹豫,法官庚即决定派车将被告送回家。面对这样一位被告,面对如此窘境就应该彰显出法律的温情,就应该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尽一份力量,传递爱心,传递友善,传递正能量。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