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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共宝兴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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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1 10:14:01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宝兴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一是专题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党组成员的思想,研究学习贯彻意见。院党组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学习,认真贯彻县委扩大会精神,立足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律扶贫和联系村的帮扶工作。
二是思想发动,层层传递责任。通过法院内网,让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了解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召开全院干警会,对院党组就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进行安排、强调,切实把广大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法院联村帮扶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把帮扶责任落实庭室和干警身上,定期对各庭室及干警开展帮扶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帮扶工作的落实。
三是广泛宣传,明确工作任务。在全院通过电子显示频、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精神,院领导深入分管庭室对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的安排部署进行宣讲,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宣讲,使干警对当前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四是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工作。由党组书记、院长,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分别带领班子成员、联村帮扶负责人到联系村蜂寨乡民和村和灵关镇大沟村进行调研,详细了解联系村经济发展和生产状况,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了解联系村部份村民致贫的原因及家庭情况。与村两委一起商讨村发展办法和村民致富渠道,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厘清思路。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