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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强化“诉非衔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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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09 11:05:1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面对灾后重建中的各类纠纷不断增长和复杂化的情况,宝兴法院探索“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减少群众打官司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合理、高效利用审判资源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该院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受惠群众达450余人。
把握“一个时机”。在调解涉灾纠纷时,牢牢抓住灾后重建机会,注重从宣传重建政策入手,引导当事人把握好重建发展致富机会,树立感恩之心。如在黄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中,经调解、判决、上诉、发回重审、撤诉等多次处理未果,黄某不断到市、县两级上访,矛盾僵持数年之久。今年8月,黄某再次到法院要求分割离婚财产。由于争议财产焦点集中在位于灵关镇茶市街的一套房屋上,考虑到如果经行判决,不仅难以案结事了,而且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对所涉灵关钟灵村片区的重建工作也有影响。为此,该院多次到灵关镇了解情况,邀请灵关重建工作组、灵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协调,抓住灾后重建机会,向原被告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和灾后重建政策。经过近一月的工作,双方终于就涉及的房屋、宅基地等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
建立“一个机制”。利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服务,推行对接“分流”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高效解决路径,使部分矛盾纠纷在法院“前台”分流调解。如在处理五龙乡肖某二人与李某农房重建工资纠纷中,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前期工程款结算纠纷,重建房屋被迫停工。该院在立案接待中向当事人详细分析和衡量纠纷解决渠道和重建进度之间的关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与乡政府负责人沟通,并邀请当地有威望的特邀调解员李某某,通过耐心疏导,双方在诉前就解除建房合同和前期工程款核算达成了协议,重建房屋也能继续另行施工,确保如期完工。
健全“一套网络”。建立健全党政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力量整合调处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问题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推动矛盾多元化化解和实质性解决的全覆盖“网络”。一方面,协调建立起由职能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协调处理的“大格局”。如在处理宝兴县宇通公司与黄某等人劳务分包纠纷中,由职能部门牵头、法院参与、多部门数次配合协调,该纠纷化解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又如,主动配合灵关重建委,妥善化解了云南景升建筑公司与周某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与卫某钢材销售合同纠纷,协调化解了磨刀村自建房基础工程涉及的民工工资纠纷,及时将38万元民工工资进行兑付,保证了民工子女按时入学。另一方面,主动将工作延伸到解决实质问题中去,对任某与四川某产业服务公司、蒋某与邛崃某建筑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等纠纷,灵活调处,采取了确认劳动关系与解决实体赔偿相结合的调处方案,避免当事人走弯路,使民工的实体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打造“一支队伍”。一方面,在面临“案多人少”的现状,积极引导和鼓励年轻干警走上化解重建纠纷第一线,老法官带领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在实战中提升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同时,对重建中涉民工工资、建筑合同等多发性矛盾纠纷开展专题调研,已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材料————《浅析宝兴灾后重建中因劳务分包出现的劳动争议问题及建议》、《宝兴县灾后重建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研究》,并总结分析矛盾特点,从预防角度提出司法建议。另一方面,将“一会三懂四有”(会做群众工作,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有热情、有威望、有经验、有耐心)的人吸纳到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强化业务指导。今年来,该院已通过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座谈交流等形式培训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40人次,指导人民调解10余次,有效提升了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