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对各项公开重点进行了细化,一是在审判流程公开环节,主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等“八大功能”,利用政务网站、手机短息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立案条件、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诉讼文书样式、开庭公告、听证公告、审判人员的姓名、人民陪审员名册、调解员等诉讼指南和庭审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并告知当事人密码,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在细化公开的同时,加强科技法庭的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二是在裁判文书公开环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和省、市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遵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对相关不宜公开的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对不宜公开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对于因网络传输故障或技术处理失误导致当事人信息被不当公开的,依照相关程序及时修改或者更换。三是在执行信息公开环节,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与上级法院、异地法院、本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当事人可凭密码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执行人员、执行程序变更、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执行裁决、执行结案、执行款项分配、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方面的信息。对重大案件的听证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申请查阅的,经批准可查阅。建立健全法院与各联动协助单位“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实现与金融、公安、等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惩戒功能,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并方便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执行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执行立案咨询、执行法律咨询等事务,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务。
(宝兴法院 周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