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坚持的原则进一步的明确。提出,要把中央提出的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贯穿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注重“五个坚持”努力实现 “五个进一步”的目标任务。即: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整风精神;坚持开门搞活动,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坚持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推动。实现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围绕大局服务灾后重建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好四个结合,确保教育活动整体推进。一是把活动的开展与开门整改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县委、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每一环节、每一内容、每一步骤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同时,又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无论是查摆问题、剖析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要听取民意找问题、顺应民意抓改进、依据民意看效果。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全过程。二是把活动的开展与取得实效相结合。要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从立案、审判、执行每一环节做到便民利民护民,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效提升特别是核心指标所反映出的思想观念、纪律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的问题,要让人民群众从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中,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强力推进审判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务实高效的工作制度、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管理制度、反腐倡廉机制等,确保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把活动开展与领导带头紧密结合。我院已制定了《宝兴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法院班子及其成员要按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活动开展,形成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把活动开展与工作全面推进紧密结合。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审判工作、“三大平台建设”和宝兴灾后重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争创“两个一流”、完成好全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宝兴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