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法院立案庭、执行庭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到明礼乡联合开展案件当事人走访活动,邀请了检察院对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和关怀,切实将“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落到实处。
该案申请人曾某家住明礼乡,原为宝兴县银厂沟水电站工作人员。2008年9月,在上班时,因配电柜爆炸起火被烧伤,伤势严重,生活无法自理,经过多次治疗,伤势略有好转,现在家养伤。2013年10月,曾某就其在电站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由银厂沟水电站为被申请人曾某补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但该电站至今未履行。随后,曾某向宝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多方了解案情,并多次联系电站相关负责人,案件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让曾某早日拿到赔偿金,在严寒的冬天感受到温暖,法院准备再一次联系银厂沟水电站负责人,希望可以尽快将案件执结。
到达曾某家中后,法官详细地询问了曾某的身体状况,并亲切叮嘱其家人要做好病人的保暖措施,并建议其家人申请伤残资金。同时,向曾某介绍了该案件目前的执行情况。随后,法官又找到明礼乡政府、宝兴银厂沟水电站相关负责人,就案件的情况交换了意见,并向电站负责人强调了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强制执行对电站带来的负面影响,希望电站尽快按照仲裁裁决书内容自动履行。电站相关人员表示,
将尽快通知负责人,配合法院妥善处理此案。(宝兴法院 陈蓓 周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