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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一日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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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27 14:17:02 打印 字号: | |

  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宝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落到实处,深入案发地,邀请乡村组干部参与调解。1月6日,成功调处一起堂兄弟间因林权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3年4月23日,家住宝兴县大溪乡曹家村的付学芳、杨绍禄夫妇与杨绍国、杨绍刚因林权边界不明,认为杨绍国砍了自己林地里的几根竹子,四人发生争吵并抓扯,致使付学芳、杨绍禄夫妇受伤。事后,付学芳夫妇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赔偿问题经乡村组多次调解,双方均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未达成一致意见。12月30日,付学芳夫妇诉至宝兴院提出要求杨绍国、杨绍刚赔偿医药费、人身损害费等费用33449.27元的赔偿请求。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堂兄弟关系,同住一个四合院内,双方长期因一些邻里小事不满,发生该纠纷后更是反目成仇,关系不断恶化。承办法官想到,大溪乡是“4·20”地震的重灾区,眼下受灾群众都在忙重建,如果案子排期开庭,要等春节后,不利于双方的重建,又考虑到,春节马上就来临,堂兄弟在同一四合院居住,双方关系不好,不能和谐相处,大家都不能过一个好年,更不利于生产生活。因此,为了让堂兄弟握手言和,找回亲情,化解积怨,腾出时间搞重建。2014年1月6日,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颠簸,承办法官来到曹家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使调解顺利进行,还邀请比较了解双方情况的乡、村干部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案件事实,明确了原被告双方的是与非、对与错及争议焦点之后,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不仅面对面给双方讲解要相互珍惜兄弟之情,友好相处,为下辈做榜样,还背对背告知双方邻里相处要互相包容,俗话说“远亲不如亲邻”,同住一四合院既是亲情又是缘份,一些鸡毛算皮的小事,不要计较,互谅互让才能搞好生产生活。经过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析法辩理和耐心调解,双方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杨绍国、杨绍刚赔偿付学芳、杨绍禄夫妇人身损害赔偿费1200元,多年来的积怨得以化解,双方表示今后和睦相处。

  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后,已是下午3点半,此时,村主任杨绍永才想起,法官,你们一来就开始调解案子,中午还没吃饭,肯定把你们饿坏了,你们办案也真辛苦,不容易......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7天时间,这就是宝兴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走基屋、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中的一个缩影。

  (宝兴法院 任明香 钟 琼)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