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宝兴法院把“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有力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措施,积极部署,迅速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3年11月至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9件,兑付执行案款130多万元。
一是树立民生意识,抓好专项活动“三结合”。要求执行人员对劳动争议、抚养、扶养、赡养、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要穷尽措施,加大力度。为了防止专项活动单打独斗、走形式,切实做好执行专项活动“三结合”。一是与“司法大拜年”、“走基层”等活动的结合,抓住“司法为民”的主线,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在“走基层”活动中注重收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诉求,以此明确执行工作目标、改进方法和措施,让执行专项活动更实际、更有效。使各项专项活动达到了“两不误、两促进”的效果。二是与服务灾后重建大局相结合。宝兴是“4·20”芦山地震的重灾县,灾后重建工作是全县工作大局。在受灾群众中,既有申请人,也有被执行人,在专项活动中,注重执行方式、方法,慎用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追求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服务和促进宝兴灾后重建工作。三是与执行公开相结。我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注重实践执行公开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宣传报道,为执行公开的深入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畅通涉民生案件执行多元化化解渠道。积极将社会力量引入到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中,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与县人社局、教育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执结涉民生案件28件,执结标的40余万元,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激化。
三是积极开展司救助。对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人生产、生活又困难的,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申请财政拨款等途径筹措执行救助资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审查,给予司法救助,切实解决困难和受灾申请人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确保高效、廉洁、公开执行。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后,院党组立即充实执行人员,并在活动中锻炼干警,培养干警。要求执行人员通过活动,在执行方法上,在与群众沟通能力上以及案件执行社会效果的能力上都有明显提升,尤其是通过与受灾及困难当事人的接触,提高执行干警的廉洁意识和公开意识,确保高效、廉洁、公开执行,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宝兴法院 辛安文 钟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