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宝兴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毒案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1-27 14:09:57 打印 字号: | |

  为结合宝兴县开展的“平安宝兴”行动,捍卫宝兴“无毒县”的荣誉,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给宝兴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宝兴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并集中进行了宣判,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

  该案中,被告人高某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春节前后,先后向多名吸毒人员出售冰毒共计1.4克,并多次容留多名吸毒人员在其租赁的卖羊肉汤的铺面内吸食冰毒;被告人胡某某于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期间,先后向多名吸毒人员出售冰毒共计1.5克,并多次容留多名吸毒人员在其出租屋内吸食冰毒。

  宝兴县法院审理查明后,于2014年1月3日作出判决, 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此次集中宣判,对遏制涉毒违法犯罪,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宝兴法院 季强)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