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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开展农民工权益专项审执活动让民工朋友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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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02 10:53:48 打印 字号: | |

  年关将至,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宝兴法院针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特点,采取“六个抓”措施,成功审结了如宝兴县某石矿与杨某等25名当事人劳动争议等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0月以来,宝兴法院审(执)结涉劳动争议、民工损害赔偿等权益案件47件,审(执)结标的601481元。该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提高认识抓部署。根据市中院关于《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审判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宝兴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强调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法院“司法暖冬行动”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放在重要工作日程上,并研究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活动开展进行部署。

  加强领导抓组织。为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宝兴法院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庭等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开展农民工权益专项审判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形成集体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营造氛围抓宣传。通过走进企业发放农民工法律常识宣传手册、开展法制讲座、巡回办案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自己应享有的法律权益及救济措施,向用工企业宣传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呼吁全社会关心、了解、帮助农民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

  明确目的抓排查。以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为契机,把此次活动作为践行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把本院所有涉及农民工的案件逐一排查,分类整理,对类型化案件各个击破,并会同人社局、城建局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畅通渠道抓服务。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实行“无障碍”维权,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针对灾区震后交通不便、受灾群众忙重建等实际,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对符合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切实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有关证据。

  保障民生抓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等措施;对涉及职工、农民工权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财政、行业主管和民政、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拓宽救助和救济渠道;对用人主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的,坚决予以制裁;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宝兴法院 李春蓉 王 曦)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