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兴县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完善制度、组织建设、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四个方面入手,狠抓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纪检干部的纪检监察水平,提升了全院干警廉洁司法的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加强廉政制度建设。“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宝兴法院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的同时,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实现法院“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的重要抓手,结合法院审判及抗震救灾实际,在全院开展了制度机制建设大排查,重点排查本院财务管理制度、物品管理使用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审务公开等制度和规定,修订完善了宝兴县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和审务公开制度。
二是结合廉洁司法工作实际,加强纪检组织建设。为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廉洁,2012年,院党组经研究落实了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充实了法院纪检监察力量,改变了过去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纪检组长一个人单打独斗的局面。今年7月,在县纪委的关心帮助下,宝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法院增设监察室(原“三定”方案确定的监察室在法院政治处),作为法院的内设机构,从而在法院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有组织机构保障,有人员抓工作落实的格局。
三是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宝兴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干警的业务学习培训,并对纪检监察干警提出了“不但要懂纪检监察业务,还要懂审判专业知识”的要求。一方面,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经费投入,购置各种纪检监察业务书籍,为纪检干部学习提供方便。另一方面,鼓励支持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技能。今年来,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参加了省高院和市政法委组织的纪检工作培训,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是结合法院反腐倡廉形势,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近期,上海高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曝光后,宝兴法院为做到警钟常鸣,开展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广大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学习、开展了“看廉、说廉、写廉”反腐倡廉教育、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院《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法院纪检组在市政法委的组织下,到雅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各种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