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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法院全面加强捐赠款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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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09 11:19:49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 芦山发生7.0级强烈地震,宝兴法院办公楼、干警住房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地震无情,人间有爱,地震发生后,各级法院积极向宝兴法院伸出援手,向法院捐赠资金和应急救灾物质。慰问和帮助法院渡过难关。为确保资金和物资“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宝兴法院全面加强捐赠资金物质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做到安全廉洁,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清理,规范程序。对接收的捐赠资金,认真清理,确认银行票据,现场点清捐赠现金,将捐赠资金全部存入县财政指定捐赠专用账户,及时登记接收的捐赠资金;对接受的捐赠物资,现场进行盘点,认真填写物资登记台账。捐赠资金的支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请示申报审批,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且指定专人负责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登记管理。对捐赠资金和物资做好分门类别登记,实行专制管理和专项管理。加强监督,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禁止部门或个人对款物进行挪用和私分。

  三是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情况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同时向捐赠单位和捐赠个人反馈款物的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接受上级法院、全院干警、捐赠单位和个人,以及县财政县审计的监督。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