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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法院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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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7-19 14:56:32 打印 字号: | |

  进入汛期以来,宝兴县连续遭遇多场强降雨,防汛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宝兴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县相关领导就当前抗洪抢险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小分队,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险情;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守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重大灾情、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全力抗灾自救。震后的宝兴山体松动,受连日的强降雨的影响,发生塌方、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形势非常严峻,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院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极易发生汛情的灵关镇、大溪乡安排干警驻守,服从县委政府的安排,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抗洪抢险工作。自5月以来,宝兴法院共有6名干警长期驻守在灵关镇和大溪乡,就地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截止目前,我院干警先后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156人次,参与抗洪抢险40余人次。及时将灵关镇磨刀村、大溪乡曹家村部分群众组织疏散撤离、疏通河道涵洞泄洪、安抚群众情绪,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我院还全力抗灾自救,安排专人对法院审判楼东侧的两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和监测,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请求加快地质隐患点排险,设置防治措施,保障法院及干警生命财产安全。目前,该两处隐患点正在进行紧张有序排险。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在全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作用,保持正常的审判秩序,抓好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效。加强涉灾法律问题研究,抓好涉灾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可能引发的涉稳、涉群体性事件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确保抗洪抢险工作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宝兴法院 李春蓉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