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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抗震救灾期间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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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07 17:39:48 打印 字号: | |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在“4.20”抗震救灾期间,宝兴法院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法院作风建设。
  
  一是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教育活动。3至5月,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除陋习、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结合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全院干警从小事着手,从态度改起,从耐心接待当事人做起,促进作风养成,切实改进作风。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与实现伟大“中国梦”谱写宝兴篇章、抗震救灾、争创“两个一流”等工作有机结合,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是开展法院干警一线应考活动。在抗震救灾期间,根据县委的安排,我院先后派出12名干警深入灵关镇、大溪乡及穆坪各安置点和社区抗震救灾。他们在抗震救灾和过渡安置工作中,冒着生命危险走村入户,了解灾情,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担当,在抗震救灾第一线锤炼了干警的意志,培养了过硬的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法院干警“忠诚、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法院作风建设“四项要求”和纪委的各项规定等作为法院抗震救灾期间的纪律保障,进一步严明抗震救期间的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建立救灾款物的台帐,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
  
  (宝兴法院 彭超)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