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22时,宝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仲革主持召开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对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和自救工作进行小结,并部署下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
“4.20”芦山大地震发生后,宝兴法院立刻进入应急状态,要求全院干警无条件到岗到位,迅速组织干警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当天就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抢险和自救工作,下设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应急抢险、宣传报道、后勤保障五个工作,成立青年突击队和抗震救灾应急小分队,有序推进抗震救灾工作。在灯光球场、实验小学、院机关、灵关法庭设立4个便民诉讼点,服务群众近2000人;按照宝兴县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抽调14名干警到受灾严重的灵关镇、大溪乡、五龙乡、陇东镇、永富乡进村入户,深入990户3201人灾民家中了解灾情,安置安抚群众,帮助搭建帐篷,发放救灾物资;派出3名干警参加法律服务小分队,分赴五龙乡、大溪乡、穆坪镇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涉灾法律知识;迅速开展自救,在上级法院的关心下,及时组织到救灾物资,搭建5顶帐篷,妥善安置干警及家属,尽力解决住宿和吃饭问题,解决身处抗震一线干警的后顾之忧;恢复正常审判秩序,分别在院机关和灵关法庭设立2个帐篷法庭,接受受灾群众法律咨询、来询来访300余人次。
针对下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陈仲革院长强调:一是服从服务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大局,继续做好安置点的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及乡镇受灾群众的进村入户工作;二是及时清理好未接结案件,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把好灾后涉灾案件立案关,运用好宝兴县“3+4”大调解工作模式,妥善化解社矛盾纠纷;三是组织干警对审判大楼进行全面排危,撤离靠近地震灾害隐患点的办公室,预防次生灾害,保证干警人身安全;四是提前思考,谋划好审判大楼加固维修和灵关法庭恢复重建工作,为下一步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准备;五是加强对援助物资和款项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四定”管理原则,做好接收、发放款物登记台账,强化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用到实处。
(宝兴法院 李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