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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领导莅临宝兴法院检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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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1-08 15:00:10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李光旭、执行综合处处长赵兴军在雅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祁韶光的陪同下,对宝兴县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进行检查,宝兴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郑胡勇、宝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仲革,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汇报会。
  
  宝兴法院执行局局长辛安文向省高院领导汇报了宝兴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具体情况和做法。宝兴县县委政法委书记郑胡勇介绍了宝兴县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宝兴的特色熊猫文华、生态文化,并高度肯定了宝兴法院为宝兴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的贡献。院长陈仲革介绍了宝兴法院开展“无执行积案”的亮点工作。赵处长对宝兴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地肯定,对宝兴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四点评价:一是党政重视添动力;二是机制健全有效力;三是能动执行担主力;四是司法廉洁有活力。李庭长代表省高院对基层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对宝兴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继续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宝兴法院虽然地处偏远山区,也要敢于争先;二是规范管理,工作规范了才能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三是更好的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四是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执行队伍的纯洁性。
  
  省高院领导认为,面对不断上升的执行案件量,宝兴法院执行干警在院党组领导和上级法院执行局的指导下,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结案率、实际执行率、到位率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