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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服务下沉巡回审理入“村”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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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1-08 14:55: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兴法院民事审判庭、行政庭、立案庭密切配合,利用审判空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巡回立案。
  
  接访中,一位步履蹒跚年过八旬的老妇人来到了活动现场,状告其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为其伸张正义。经在场法官仔细询问得知,老妇人是陇东镇向兴村向明二组的吴某某,现已85岁高龄,在60年代收养了一个3岁的儿子,将其抚养成人并结婚成家。现老伴已去世,吴某某与儿子、儿媳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几天前便从家中出走,打算到宝兴法院状告其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义务,刚好遇到宝兴法院正在当地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便前来寻求解决。
  
  法官在耐心倾听老人的陈述后,为使老人生活有着落,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官们及时与当地政府衔接,决定邀请当地政府包村干部一同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就地调解。因老人家住在距离所在乡镇30多公里的半山上,山路崎岖,再加之前几天一直在下雨,路面泞泥湿滑,车辆走到半山腰因路面打滑,无法前行,法官们只好下车和当地群众一起推着汽车前行。由于当地经济落后,住户居住分散,要到达原告家还有一段未通公路,法官们又徒步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到达吴某某家。到达后法官顾不上休息,便投入了紧张的调解工作。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了解到矛盾症结所在后,法官就案讲法,从道德与亲情的角度分别进行调解,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但其儿子情绪非常激动,始终不愿接纳母亲,甚至赌气离开,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但法官们并未放弃,在乡、村、组干部的配合下,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老人的儿子和儿媳被法官们不厌其烦的说服以及对工作的执着精神所打动,终于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之前不孝行为向母亲表示道歉,并承诺今后一定接纳母亲、孝敬母亲,吴某某也表示今后要体谅和理解儿子媳妇的难处,好好相处。望着老人一家又回到了从前和睦相处的景象,法官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