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法院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功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文明与热情接待群众,以专业与激情司法为民。2012年3月,宝兴法院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并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做法是:
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落实便民措施。宝兴法院以新审判大楼建设为契机,深抓“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一是将立案信访窗口建立在交通便利、窗口位置明显的底楼,并采用“柜台式”,布局做到科学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二是设立当事人、信访人休息区,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并提供笔、墨、纸张等相关服务。三是设立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诉讼须知、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
二、以基本功能建设为抓手,完善八大功能。严格按照“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释疑、信访接待”八大职能要求,认真落实“立案信访窗口”的基本功能建设。一是依托导诉台,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并及时接收、审查案件材料。二是对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为方便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三是实行了预约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委托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在陇东镇、五龙乡、永富乡、蜂桶寨乡建立了巡回立案便民点,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少误一天工”。开通了民生权益诉讼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赡养、扶养、抚养费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从优从快原则,实行优先立案。四是优化立案信访窗口资源,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并加强与各业务庭的衔接,调整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到立案庭为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五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案件,积极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如诉讼费的减、免、缓手续等。
三、以强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岗位责任。一是我院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暂行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宝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暂行规定》;成立了由院长陈仲革担任组长,各庭、室、处、队等部门正职为成员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二是实行《宝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接待群众来访方案》和《宝兴县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工作规则》,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立审委会委员接访日和院长接待日,解答法律咨询,判后释疑,由立案庭负责接访涉及的通知、记录、后勤服务等工作。三是实行信访登记制度,信访排查制度,对来访者的来访时间、姓名、地址、职业、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进行逐件登记。对群众来访、申诉或者申请再审进行妥善处置,实行涉诉信访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排查机制,重大敏感时期的涉诉信访报告制度,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提出化解措施、落实责任,做好上传下达,保持合法有序的信访秩序。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树立窗口形象。一是以加强学习型窗口建设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力度,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指导,不断提升立案信访窗口干警的业务素质,力争天天有进步,日日有提升。二是立案信访窗口部门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暂行规定》中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严格纪律要求,以规范的语言、规范的装容和规范的礼仪接待当事人,态度认真、工作细致、高效及时、耐心热情、诚心释惑、及时办理。三是组织全院、特别是因实行轮岗和锻炼制度调到立案信访窗口的干警向省“巾帼文明岗”————立案庭学习,树立了“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作风文明、办案公正、办事快捷”的亲民、为民文明窗口形象。
(宝兴法院:钟琼马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