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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法院四举措完善均衡结案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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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4-25 17:10:13 打印 字号: | |
   宝兴法院2012年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305件,审(执)结208件,结案率为68.20%。与去年同期收案146件,结56件,结案率37.93%相比,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上升。这是宝兴法院新一年四举措逐步完善均衡结案长效机制取得的显著效果。
  
   一是“三到”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到人”,即要求各干警充分认识年底突击结案的危害后果和均衡结案的积极意义,各分管领导负总责抓督导,各庭长负要责抓督查,各承办人负细责抓落实,确保案件常态化结案,不拖不延;“到月”,改变以往的“年度结案率”的考核指标为每月考核结案绩效,杜绝“阶段性突击”结案的情况;“到案”,分析“个案”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审判工作常态化推进均衡结案。
  
   二是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年初,宝兴法院根据各业务部门审判任务的轻重、案件数量的多少与难易,结合各审判人员的特点,努力克服审判人员少的实际困难,合理调整人员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有限的审判资源向执法办案一线倾斜,向案件较多、压力较大的部门倾斜,以相对合理的人员结构确保均衡结案。
  
   三是改变传统工作模式,改进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审判带到基层村落、田间庭院。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充分发挥简易程序高效便捷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调对接,加大调解力度,降低审判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监控。各业务庭针对本庭室的特点,制定审判员、书记员办案流程操作规范,明确每一环节各自职责,杜绝相互推诿,重复操作的情况。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发布《督办令》及时提醒承办法官。
责任编辑:宝兴县法院管理员